近日,《财经》杂志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正在起草制定《增值税法》,将力争在2010年内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截至目前,中国现行税制有22个税种,实际征收的税种有20个。处于停征状态的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其中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发布的仅有《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其他各税种都是经全国人民大会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或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于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颁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09年作出修订。
增值税条例实施已10多年,目前的经济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例如网上交易已经普及,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已无法适应现实的需求。目前,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增值税的规章和一些规范性文件对增值税进行规范和调整,但这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增值税法律规范体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尽快制定增值税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增值税立法工作目前仍面临很多难题,例如增值税和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问题、是否需要取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多少合适、纳税人的税款抵扣制度规范等。增值税法属于国家重要法律,有着比较高的法律效率,因此为了适应以后的经济形势变化,还需要在立法时作出较为长远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