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效防范不法分子篡改企业名称、货物名称等汉字信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税务总局组织研发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1]44号),决定在全国推行之前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运行工作。
通知指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是在不改变现有防伪税控系统密码体系前提下,采用数字密码和二维码技术,利用存储更多信息量的二维码替代原来的84位和108位字符密文,在加密发票七要素信息的基础上实现了对购买方企业名称、销售方企业名称、货物名称、单位和数量等信息的加密、报税采集和解密认证功能。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以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同时存在二维码、84位字符和108位字符三种密文形式
通知明确,本次试运行选择在上海、陕西和深圳三地从事黄金经销、成品油经销以及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并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进行。按照黄金经销企业、成品油经销企业以及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的顺序分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