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四大看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8/8 13:29:09 点击率:2129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明确了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并对这一改革任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提出要求,引起纳税人和投资者广泛关注。
    合并的深意
    事实上,2015年中办、国办曾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这一版本的国税地税征管改革方案合理划分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征管职责。2018年出台的《改革方案》则将国税地税进行合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也划归合并后的新设立税务局。
    为什么要对国税和地税征管体制进一步深入改革?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税收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这是切实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实行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有利于充分体现对税收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其次,这是更好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税和地税部门在便利纳税人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两套税务机构分设给纳税人带来了一些难以克服的不便,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最后,这是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国家治理作用的必然要求。通过改革,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有利于实现税收征管资源整合、税收大数据资源聚合,有利于实现税收执法和服务更加规范统  一,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与分级财政的关系。
    国税地税征管改革难度之大
    在2018年之前,国税地税合并传闻不断,不少专家学者也建议国税地税合并,但由于改革难度大这项任务只停留在讨论层面。而随着《改革方案》出台,国税地税合并的时间表、路线图全面落地。这项改革难度到底有多大?它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机构改革相比有哪些特点?
    这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改革主要在“脖子”以下层面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主要涉及省、市、县、乡四个层级,这是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机构改革最明显的不同点。
    二是改革涉及跨“条块”整合事项复杂。改革既涉及国税又涉及地税,既涉及收税又涉及收费。国税部门实行由税务总局垂直管理,地税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收费部门基本上是属地管理,需要对三种管理体制进行整合。
    三是改革涉及的机构人员数量规模大。省市县乡4级税务机构,包括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临聘人员在内,人员数量超过100万,非税收入征收队伍也很大且较多样,稳定队伍压力非常大。
    四是改革涉及的基层一线服务点多。税费征收机构和人员主体在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面向十几亿纳税人和缴费人,税费业务和信息化整合的工作量非常大。
    老百姓将得到实实在在好处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将直接影响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改与不改对老百姓来说到底有何差别?改革中如何保证纳税服务到位?
    这次《改革方案》中,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一条重要原则,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是改革的重要落脚点。
    据了解,税务部门为了让老百姓感受到机构改革带来的好处,优化税务营商环境,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机构改革、服务先行。5月1日起,全国基本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网办理”和12366纳税热线“一键咨询”,使纳税人在国税地税机构尚未合并前,就开始感受改革所带来的便利。 
   
二是改革深化、服务优化。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仅始终保证纳税人办税不受影响,而且确保改革越深入、服务越提质,使改革推进到最末梢,服务优化到最前沿。
    三是改革落地、服务升级。今年底前,要实现“三个一”全覆盖,即:所有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涉税业务“一窗通办”全覆盖、税费业务“一厅通办”全覆盖、12366纳税咨询“一人通答”全覆盖。 
   
改革迈入深水区
    随着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全部完成。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化才刚刚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总体平稳顺利并取得好于预期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有序铺开制定落实“三定”(即确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规定。省局“三定”规定已由税务总局逐个批复,正在紧锣密鼓地落实之中,市局、县局“三定”制定工作已经部署开展。
    按照改革安排,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对非税收入,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划转到税务部门征管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总体而言,在划转前,要重点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为划转提供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技术保障。在划转中,要加强税务与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完成存量数据和业务交接,确保数据接得“准”、服务接得“好”、征管接得“顺”、工作接得“稳”。在划转后,要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征管优势,创新征管方式,优化征管流程,做到征管高效。目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进展总体顺利。
    此外,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正按节点推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总的看,改革实施以来,纳税人办税平稳有序,“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得到解决,税务机关内部行政运转平稳,干部队伍总体稳定,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保证了国家税收安全。目前,改革已由挂牌转入制定落实“三定”规定这个中心环节,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也将随即开展,我们将切实把学习党中央精神贯穿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把抓统筹抓规范贯穿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把凝聚多方合力贯穿始终、把增进纳税人获得感贯穿始终,实而更实、细而更细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