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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通知
来源:园区国税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09/4/11 11:24:02 点击率:743
尊敬的纳税人:
凡收到的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都不要进行认证抵扣,以免造成比对异常。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200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