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税收优惠政策有调整
今年7月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6/6 9:40:11 点击率:672

 记者从苏州海关了解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20081110以前企业已经获得《项目确认书》的设备、备件,将于今年7月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为此海关提醒相关企业须尽早办理进口,避免损失。
   
据介绍,去年底,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2008年第43号公告,对设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规定原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设备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在原规定范围内继续免征关税。对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在20081110以前已经出具《项目确认书》,其项目项下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于2009630及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的,将继续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而如果在200971及以后申报进口,即使有《项目确认书》也要一律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海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这项政策去年年底就已经发布,但不少企业并没有注意到。而一些参加过海关相应政策培训班的企业都已及时安排了设备进口。例如哈利盛东芝公司原计划今年下半年进口设备,现已经进口了相关设备,避免了恢复征收增值税占用大量流动资金。
   
苏州海关提醒相关企业,对于企业20081110以前已经获得《项目确认书》的设备、备件,建议在2009630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